鉅大鋰電 | 點擊量:0次 | 2019年01月16日
電動車電池保修“潛規則”
近日媒體報道,電動車電池保修藏貓膩,即在為期一年的電池保修期間,如果超過半年而又不到一年,商家只給客戶更換“備用電池”,而非全新電池。近日,記者走訪市區中山南路多家電動車專賣店、連鎖店,發現這種現象也是泉州電動車行業的“潛規則”。
“66”制在泉州通行
在市區中山南路,電動車專賣店、連鎖店、配件專賣店、售后維修部……一家緊挨一家。
記者騎著電動車,來到中山南路與義全街交叉處的一家電動車專賣店,讓該店的維修師傅幫忙換一個喇叭,借此機會和他聊了起來。
這位師傅姓張,入行將近兩年。小張說,如果在他們店里買了新電池,前6個月電池要是出現故障,可以更換全新電池;但是,6—12個月內就只能更換“售后周轉電池”。
在這家店的倉庫里,記者看到了擺放一地的電池。其中幾個電池的外包裝與其他不一樣,仔細一看,紙箱上寫著“售后周轉電池”,也就是備用電池。
一家名為“新路通”的電動車配件店店員告訴記者,在泉州,整個行業都是實行“66制”,“就是‘超威’這種在國內數一數二的品牌也是如此。不過,在更換電池前,我們會跟車主講清楚,免得過后產生糾紛”。
用途
備用電池只換不賣
“超威”電池泉州專賣店一位女店員稱,他們確有備用電池。這位女店員還帶記者走進店內,指著地上的一堆電池說:“這種外包裝褐色的是全新電池,藍色的叫‘售后維護專用電池’,兩種是不一樣的。全新電池能多跑10多公里。”
記者問“售后維護專用電池”的價格會不會低點,這位女店員說,這種電池是非賣品,只用來維修更換。
來源
修復不合格產品
重新拼裝舊電池
那么,這種所謂的“售后周轉電池”或“售后維護專用電池”,究竟有什么來歷?
“其實‘售后周轉電池’與全新電池相差不大,容量稍微低點,屬出廠前被檢查出的不合格產品,廠家重新修復后,作為備用電池,提供給商家。”小張說。
一個維修電動車已有五六個年頭的安徽小伙子稱,這種電池蓄電量肯定比全新電池差,同樣充一次電,會少跑十來公里。“一組電池有4個或5個,商家或維修部給客戶更換下來送回廠家的電池中,一般有一兩個還能繼續使用,于是廠家便把這些可以繼續使用的舊電池重新拼裝,再發至商家或維修部,作為‘備用電池’使用。當然,為了降低成本,組裝這種電池用的芯片質量也可能差點。”
記者問道,要是電池在一年保修期內壞了,換了新的電池后,新電池是否仍有1年的保修期。聽到這個問題后,小伙子不由得大叫:“哪里有這種好事,那電池廠家豈不虧死了?不管你換了幾組電池,保修期就從車子的第一組電池安裝時間開始計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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