鉅大鋰電 | 點擊量:0次 | 2020年09月28日
鋰離子電池充電運用誤區以及運用次數
鋰離子電池需求激活嗎?答案是必定的,需求激活!但是,這個進程是由鋰離子電池出產廠家結束的,與用戶無關,用戶也沒有才能結束。鋰離子電池真實的激活進程是這樣的:鋰離子電池殼灌注電解液--封口--化成,就是恒壓充電,然后放電,如此進行幾個循環,使電極充分潤澤電解液充分活化,直至容量抵達要求為止,這個就是激活進程--分容,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。另外,其間有些電池的激活進程需求電池處于開口狀況,激活今后再封口,除非您具有了電芯出產設備,不然怎么樣結束?
但是為何有些產品的說明書上寫著,用戶前三次運用,要對電池進行完全的充放電呢?難道這不是激活嗎?其實事實是這樣的,在電池出廠,然后出售,再到用戶的手中,會閱歷一段時間,一個月或許幾個月,這樣一來,電池的電極資料就會鈍化,說明書里主張初度運用的電池最好進行三次完全充放進程,是為了快速消除電極資料的鈍化,抵達最高效能。但是這個進程完全不需求12個小時,應該是布滿為止。其實我們不答理這點,正常運用一段時間也同樣可以消除鈍化。
鋰離子電池運用壽數500次
信任絕大部分顧客都聽說過,鋰離子電池的壽數是500次,500次充放電,逾越這個次數,電池就與世長辭了,許多朋友為了可以延伸電池的壽數,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,這樣對電池的壽數真的有延伸用途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
其實這里有一個概念差錯,鋰離子電池的壽數是500次,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,而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,比方,先充40%,用了一段時間今后又充了20%,下次用過今后又充了30%,再下次20%……在該20%的半途,即剛彌補了10%的電力之時,總共累計結束一個充電周期。之后是下一個周期。
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,然后又為它布滿電。假設第二天還如此,即用一半就充,總共兩次充電下來,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,而不是兩個。因此,一般可能要通過好幾次充電才結束一個周期。每結束一個充電周期,電量就會減少一點。不過,減少起伏非常小,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,依然會保存原始電量的80%。假設一次完全放電的電量是Q,一塊電池的周期為500次,那么它在壽數中供給的總電量是500Q,假設我們將電量用到一半時充電,設充電次數為A,簡單地求解,1/2Q*A=500Q,A應該是1000次。因此有關電池壽數,我們可以用周期來衡量,但是絕不要用次數來衡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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